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民法典》的条款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处理方式。那么,是不是只要有约定,就一定会具有法律效力呢非也。夫妻之间对于双方的财产约定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情,这种约定不是随意的,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5、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从形式而言,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因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往往牵扯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如不动产(房屋),股权,夫妻一方的债务,甚至时的,这些严肃的问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书面形式来承载。否则,一旦面临问题可能会发生无据可依的情形。
(2)从内容而言,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内容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夫妻财产约定中至关重要的财产分割问题,应当表述清楚,属于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共有,一定要清晰明确。
(3)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约定,其实质是民事法律行为,首先应当符合民法上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双方作出约定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精神状况正常;
②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说双方应当是自愿的,而没有受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③约定内容合法,不得违背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