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1-14 21:11:00未知

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本文标签: 抚养费  子女  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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