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般怎么规定的

法律知识2024-01-07 07:09:13未知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般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本文标签: 产假  配偶  十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