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时间: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及反映相关情况的电话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10 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
查询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 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专学历报考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 个科目的,必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对历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省直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5 号),制发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注: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参加2018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科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其2018 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顺延至2021 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