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机构将为符合规定的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具体要求如下:
1.残疾考生参加考试,申请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江苏省2021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所在报名点初审,11月20日前交县(市、区)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应结合实际,由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地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评估意见,形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