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21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其他安排:
1.从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
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21年7月30日—8月1日到靖城中学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
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7月30日—8月1日到相关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