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谭市小学2020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20〕3号)、《2020年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教区招生
1.招生对象:学区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钟楼区户籍儿童。
2. 招生方式:免试入学
3.招生范围:谭墅村委:吴家村、霍家村、王家村、五带头、东王村、弯里村、狄干塘、唐门村;云山诗意花园;云顶花园1-3、5-7幢
4.招生办法
(1)7月15日至18日,学校开通网上报名通道,学区生递交入学相关申请材料。
(2)7月18日中午12:00关闭网上报名通道;7月18日晚上8:00点后,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询预约结果;错过网上报名的家长请于7月20日下午到线下进行审核。
(3)7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学校进行线下材料审核,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
有关材料包括:①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②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产权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③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5.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请家长根据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提前和我校预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7月22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3)7月27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补报名手续。
(4)适龄儿童确应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若无空余学额,按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咨询电话
83973801(校长室)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7.投诉电话
学 校:83973801(校长室)
责任督学:李志英(联系电话:13961461571)
区教育局:88890546(教育科)、88891650(督导室)
二、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材料资格预审
1.入学对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2.审核范围:居住地在谭市村委、汤家村委及白云路以西的请到谭市小学审核
3.招生办法:
(1)平台报名时间: 6月23日—27日:家长填报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信息至招生平台。
(2)6月27日中午12:00关闭网上报名通道;6月27日晚上8:00后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预约结果;错过网上报名的家长请于6月29日下午到现场进行审核。
(3)6月28日—29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线下审核(家长凭材料初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及 相关审核材料到相应的审核点进行审核)。
(4)7月24日:审核通过的家长带领孩子到原审核点办理入学报名。
(5)7月30日:公布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线下(学校现场)审核说明
一、审核时间:6月28-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所需材料:(请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2.父母在钟楼区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学生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分两种情况认定: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至少含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在钟楼参保的到钟楼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窗口打印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在其他区参保的由所在区提供。2、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至少含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三、咨询电话
83973801(校长室)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四、投诉电话
学 校:83973801(校长室)
责任督学:李志英(联系电话:13961461571)
区教育局:88890546(教育科)、88891650(督导室)
常州市谭市小学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