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1)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
(2)提交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即确定专利权保护的技术特征。
(3)提交发明专利的《说明书》及其摘要,即解释发明专利的技术特征及具体实施方案等。
2、专利审查。首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可以进行补正。若初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进行公布,但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最后就是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若实质审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向申请人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